北京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本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今年4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日前,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执法检查结果显示,《条例》实施取得较好成效,本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2022年以来事故连续下降。但与此同时,本市燃气管线智能化管理水平仍有待提升,需要继续强化地下管线设施保护,公众的安全用气意识也需要进一步增强。
“小、散、乱”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逐步淘汰
本市燃气管理制度机制基本健全,燃气供应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天然气方面,本市已建成“三种气源、八大通道、10兆帕大环”的外围长输系统,构建起首都多源多向供气格局。已具备自主的规模化应急天然气气源储备能力,市域内天然气管线里程达3.4万公里,平原地区基本实现管道天然气“镇镇通”。
为进一步推进液化石油气企业规模化、规范化经营,本市逐步淘汰“小、散、乱”充装企业,液化石油气市场环境显著净化。规范燃气器具及配件市场,社区、物业与燃气企业联合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治理户内安全隐患,推进智能燃气表与安全型配件安装。
安全管理方面,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集中消除隐患问题。建立“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为各级管理部门、施工建设单位和管线权属单位搭建沟通平台,共享地下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防护信息,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大幅降低。
建议对燃气管道设施开展动态更新维护
执法检查发现,本市燃气管线智能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目前,本市地下燃气管线感知设施建设尚未实现全市覆盖,管线腐蚀泄漏发现手段较为单一。”执法检查组指出,一些小区道路翻新、绿化改造等项目主体没有在地下管线防护平台上报备,也没有按规定主动联系燃气企业。同时,部分燃气管道投运时间长,早期施工工艺、管道材质较为落后,安全风险与运维压力日益增加。
因此,为更有效防止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执法检查组建议建立燃气管道设施动态更新维护机制,有计划、有步骤、系统地开展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全面治理第三方破坏、占压燃气管道隐患,用好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平台,实现建设单位注册登记全覆盖,确保建设单位、管线单位在挖掘工程施工前登录系统、发布信息、对接配合,坚决防控事故风险。
公众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需进一步增强
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但市民群众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仍有待提升。执法检查发现,本市使用不合格用气设备的情形时有发生,一些用户拒绝入户安全检查。
“一些用户受虚假宣传误导,购买使用未经安全认证的‘聚能环’等配件,或者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一些用气设备已超出安全使用年限。”执法检查组表示,部分用户不知道《条例》相关规定,不了解无正当理由拒绝入户安全检查和拒不整改用气安全隐患的后果,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仍需加大。
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燃气企业要加大入户安全检查力度,社区、物业企业要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工作,加强用户端协同治理。“同时,总结推广基层实践中的好做法,通过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方式,解决长期无人居住无法入户、拒绝入户安全检查、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等难点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强用气设备及配件等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监管,严禁不合格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流通。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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