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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发布通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4 00:32:00    

关于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恢复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升级改造已完成,2025年8月22日20时起,恢复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业务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8月5日至8月22日期间,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届满的,可按资质延续提交资质申请。资质延续申请未通过审批(一次性告知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要求不予行政许可的)再次提交的按新申请申报。

二、平台全国社保数据对接恢复前(预计9月3日恢复),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中的企业主要人员社保信息核查工作,通过分批次线下交由社保主管部门核查、核查结果上传平台自动审核的方式开展。

三、为切实提高企业主要人员社保信息核查频次、减少企业等待时间,每三日汇总一批核查清单函请社保主管部门核查。社保主管部门核查所用时长,不计入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时限。

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其他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891-6819039;

电子邮箱:hr0891@126.com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2日

来源: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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