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地启动人才年金改革 加码引才留才
5月28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才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正式启航,首批6家民营企业率先乘上“年金直通车”,为全省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树立新标杆。
企业年金有着“第二养老金”之称,对提高员工退休待遇、促进养老保障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吸引和留住人才都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参加企业年金为自愿性质,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受制于成本压力,加上对相关政策不了解,一直游离于企业年金制度之外。南京江北新区此次推出的人才年金集合计划以民营企业为突破口,优先为技术骨干、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人才建立年金。“我们希望通过政策引导,降低企业参保门槛,形成示范效应,逐步扩大年金覆盖面,打造人才‘引进来、留得住、发展好’的就业生态。”南京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伟说。
据了解,江北新区推行的人才年金集合计划缴费政策灵活,如在参加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至8%之间设定四档缴费标准,企业可自行确定,参加职工缴费标准由个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至4%自行确定,企业和参加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2%。在权益归属上,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随参加职工缴费后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职工个人,具体比例为:工作年限不满两年归属20%、工作满两年归属40%、工作满三年归属60%、工作满四年归属80%、工作满五年归属100%,低于国家规定的8年。专家表示,当缴费比例与企业效益挂钩、账户权益与人才贡献匹配时,年金制度就可形成长期激励机制。
江苏的人才年金改革并非单点突破。此前,张家港试点普惠制人才年金计划,将当地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对象都纳入年金计划;无锡惠山区在全国首创“惠山工匠”激励年金计划,持续增值工匠们的养老待遇。省级层面,江苏去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16条措施》等政策文件,明确支持为高技能人才、社区工作者等群体建立企业年金,提高人才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黄红芳)
来源:新华日报